今天收到學務處轉來的一份資料,有兩位同學,也許是因為同班同學過世,全力協助家境清寒的同學辦理後事,以至於期末考無暇準備,考試的時候居然作弊,真是令人心痛!系主任雖然幫忙求情,但是我進一步了解,在學校裡記大過的紀錄並不會隨著他的人生紀錄轉到警察機關,既然不會影響他的人生,我仍然堅持應該依照學校章程記大過處分。
其實,我是心痛得!我們做老師得也許疏忽了。這些後段班得孩子,在過去多半屬於學習成效挫折感較重得學生,在他們這一生中,不知道已經被放棄過多少次了。說不定在高中階段,作弊已經是常態,老師早就懶得管他們,所以說作弊對他們而言,不算甚麼,所以今天遇到學習上的障礙,第一個想到得法子當然就是像過去一樣作弊囉。我真的很心疼者兩位作弊得孩子,謝謝主任會幫助他們解決課業的問題,我希望我有機會跟他們談談,我也藉這個地方告訴所有的同學,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就是誠實面對。沒有好好準備期末考,誠實得向老師坦白,說明原因,甚至可以透過系主任幫你向任課老師求情,能否有其他補救的辦法。作弊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得。
校長也是人,小的時候也說過謊、做過弊(當然不是在考試的時候),但是我這一生一直在心裡深深的自責,好在不是違法犯紀,考試作弊就是違法犯紀,如果是國家級的考試,是要做監牢判刑得。情節嚴重得不得了,孩子們,豈能輕忽!
學習成效不佳不一定是學生們不用功,不知好歹。有時候是我們做老師得真得沒有因材施教,我願意到高鳳來,就是希望能有機會建立一所可以因材施教的大學,可惜一直到目前為止都受困於財務問題,隨時都要處理錢、薪水、債務、應付帳款等等問題,現在又到了招生決勝關頭,下個月又是教育部的評鑑,因材施教只能利用開會的時候,拜託老師“學科術科化、專題實習化、打工學習化”,但是這樣的要求對於老師來說又要花時間來重新規劃,也需要花更多時間在學生身上,傳統填鴨式的教學反而輕鬆多了。
言歸正傳,作弊是絕對不容許得錯誤行為,老師也應該教孩子如何面對困難、解決困難。當孩子無助的時候,以前的做法就會拿出來再用,一旦犯下更大的錯誤就來不及了。我這個做校長得,學校是我的學校,但是也是每一位教職員工的學校;學生是我的學生,但也是每一位教職員工的學生。寫到這裡,就想起我剛到高鳳尚未接下職務之前,我去拜訪準備要離職的老師,我懇求她們教教我在她們集體離職以後,我要怎樣幫助她們系上留下來的學生。其中一位女老師,用很不屑的眼角瞄了我一眼,“校長,你口口聲聲要我們幫助你的學生,為什麼不想辦法發我們的薪水呢?”當時還是六月份,這位老師還在領本校老師的薪水,八月份才離職,就已經把系上的學生說是我校長的學生,不再是她的學生了,就是那句話,讓我對她們幾位完全死了心,不再挽留。沒想到今年轉學考居然有九位過去轉學出去的孩子,又再申請轉回來,離職老師也有在打聽回任的可能性,對我們而言,真是一大鼓勵!
親愛的校長,當天老師並沒有直接通知我作弊,
回覆刪除直到令一名同學交考卷我回到家了,同學才打來說我被劃作弊,
然而資訊類本來就是我的強項,我何必去作弊呢?
老師所提供的參考答案,也複習了整個早上,
實在不懂校長為何要在文章上說的好像我沒看書然後作弊一樣,
尤其聽同學說,大過上記名屢勸不聽,也實在讓人一頭霧水,
當天在考場上我一如平常的考試,隔壁的同學確實有多次的叫我,
但我沒做出任何回應,我仍然繼續寫自己的考卷,
直到可以交考卷的時候,我準備起身走到前方,旁邊同學又叫了我一下,
我停頓了約幾秒鐘,就把考卷拿給老師了,當時老師也沒說什麼阿。
後來該位同學,在下午的時候打給我,突然和我說我跟他被劃作弊,
實在很難讓人置信,那位同學為了取得諒解,希望老師撤回記過單,
便去和那位老師道歉,但我不認為我在其中涉及什麼作弊,因此我沒去,
從頭到尾我一直沒和他說話,這樣也要被畫作弊嗎?
為何老師當時不在第一時間提起呢?
而是在我回到家裡以後,才由另一名同學告知,
堂堂正正的去考試,結果被劃上作弊,加上校長這麼打,實在讓人很不服,
雖然大過並不會像犯罪前科一樣,但就像一個空白的白紙被劃上了標籤一樣,
尤其那標籤還是自己都覺得莫名奇妙的被貼上,
希望校長能夠明察..
當初校長從朝陽轉進高鳳時,我就時常的關注校長的一舉一動,
也寫過一兩次信給校長,因為我認為校長有這個勇氣來接下這間學校,
是具有非常大的勇氣,因此希望這件事情校長能夠釐清真相,
我絕對不是那種不明是非的,假如真的犯了錯我願意坦然面對,
但若不是我就一定力爭到底,
最後我只想要一個清白,假若有情緒化的回應,還望校長見諒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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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刪除我很高興這兩位同學中的一位周一一大早就跑來向我說明,他絕對沒有作弊。我由他的眼神與自信可以看得出來,我相信他沒有,所以我會去深入了解,監考老師的說法以及同學的說法都要去對照一下,真的說不定是老師誤會了,我非常希望是這樣的結果,最後如果真是同學作弊,會更令人痛心的!
回覆刪除我不知道高鳳過去是怎樣做得,檢舉同學作弊,對於老師來說都是令她痛心得,老師都很清楚作弊會在學生身上烙上一道傷痕,可是在校園內趕緊給他一個教訓,要遠比她到了社會上去以為作弊沒有甚麼了不起而犯法違紀,那就會毀了他的一生。所以老師檢舉作弊是不得已的,也是教育的範圍。但是卻也必須非常謹慎,畢竟作弊是很嚴重的錯誤,除非人贓俱獲的現行犯,當場告訴他他已經作弊了,老師會將過程記錄下來,否則事後必須提出佐證,現在一切講求證據。勿枉勿縱!
整個事件應該有個圓滿的解決了,犯過的同學已經表達悔意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,沒有犯意的同學,也獲得老師的諒解,老師對於統一排考的建議也請教務處改進一下,整體而言,學校會因為這件事而更進步,太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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