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念新竹高中的時候,那是民國58年到61年之間,因為當時大家都窮,我也不例外,我母親都是靠著手工做鞭炮、手套、聖誕燈賺點辛苦錢供我們兄妹三人讀書。我最早外出唸書,每月母親給我四百元,第一年可以住宿舍,日子過得還好。等二年級以後,不能住學校宿舍了,外面房租又付不起,我就偷偷住教室,每當夜晚來臨時,就到實驗大樓的頂層樓梯口躺在地上或是實驗桌上睡覺。當時又很流行一些尼采的書,我也很迷諾貝爾文學獎赫塞,他的書我都買齊了,總覺得在他的書裡可以找到自己自憐自艾的身影與共鳴,四百塊錢付完書錢所剩無幾。當時吃的都是買白饅頭切成一片片,拿到實驗室頂樓陽台去曬乾,每餐就著洗手台水龍頭的水吃一兩片饅頭乾度日。總是幻想著自己過得如此清苦,未來前途一定不得了,想來也頗為阿斗。
後來被學校化學實驗室得助教祝丕平先生發現,他就設法瞞過學校,幫我在化學實驗室的器材間裡,隔了一間小房間,為了避免被別人夜裡發現燈光,這個房間還以暗房的名義隔間,連光線都透不進來。每天他都帶兩個便當來分我一個,每天靠著一個便當,我就這樣我度過了我的高二生涯。等到高三,我與另外一位夥伴彭國亮被一位教官徐超群帶回他家(我不知道他是怎樣發現我的生活狀況的),免費住在他家樓上。為了節省吃的開銷,當年我就發明了泡麵。詳情是這樣子的,我一位親戚家裡是做保溫杯代工,我去看他時,他就送我幾個保溫杯,當時市面上就有乾的麵線,一把一把的用紙捲包裝,每餐我就把半把乾麵線折斷,放進保溫杯中,然後用開水沖泡,蓋上杯蓋等個幾分鐘,麵線就泡熟了,我就是用這個方法吃了一陣子泡麵。可惜當時發生了一點意外,才沒有讓我推廣泡麵,否則我今天可就不是教書匠而已囉。
當時的保溫杯的杯身都是兩層玻璃,內層鍍上水銀,並抽真空,再套上塑膠外殼做成的。有一次我泡好麵線要打開的時候,可能是壓力變化過大,保溫杯的內膽爆炸開來,轟然一聲巨響,除了引來教官師娘查看,她看見我滿臉的玻璃碎屑,趕緊叫我不可用手去洗,只能用水龍頭的水沖,事後才知道這樣才不會讓我的臉被玻璃割花了,她也才發現我是這樣過日子的。以後只要我在房裡,吃飯時間就一定會叫我一起用餐,尤其是事件當天,她幫我煮的排骨麵,至今我依然記得那股香氣與滋味。當然,以後我更加不好意思留在房裡,總是藉故留在學校裡,以免常常吃教官師娘的飯,雖然真的很想吃。
我現在一個人在屏東學校的宿舍裡,依舊是泡著麥片,再把昨天魚罐頭剩下的汁倒進去,攪和一下,紅紅黃黃的,看起來還真有點噁心,可是想想能怎樣呢,能吃飽就算了,想著想著就想起以前相類似的日子來,不禁有感而發,特為之記。